医疗事故法律制度

监定与调解

<<医疗事故法律制度>>同时设立医疗事故监定委员会和医疗争议调解中心,为医疗事故中的医患双方提供独立的监定和诉讼外的调解。另外,倘就诊者死亡,其家属可根据<<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第三十九条向医疗事故监定委员会申请剖验屍体。

医疗事故监定委员会

网址:www.cpem.gov.mo
地址:澳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411-417号皇朝广场2楼
电话:28751056
传真:28751057
电邮:info@cpem.gov.mo

医疗争议调解中心

网址:www.cmlm.gov.mo
地址:澳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411-417号皇朝广场2楼E-F座
电话:28750513
传真:28750514
电邮:info@cml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