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

常见问题解答

常见问题解答

问:为什麽要捐赠器官?

答:捐赠器官是大爱的体现;人在去世後,器官对於个体来说已经没有作用,如果把器官留给有需要的病患,便有机会延续他们的生命,赋予他们个人及整个家庭新的希望。


问:如何登记成为器官捐赠者?

答:有意登记成为器官捐赠者可在本专页进行网上登记,或於下载区下载「捐赠人纪录登记表」,或亲临仁伯爵综合医院、各区卫生中心及捐血中心索取表格;填妥後可透过以下三种途径递交:(一)亲临仁伯爵综合医院器官捐赠推广组办公室递交;(二)透过电邮方式,将表格完整扫描後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odpg@ssm.gov.mo;(三)将表格以密封方式邮寄至「澳门若宪马路仁伯爵综合医院-器官捐赠推广组收」。专责人员会於办公时间内致电捐赠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核实表格上的资料,完成核实後,捐赠人需於办公时间内亲临仁伯爵综合医院领取「捐赠人个人卡」。

你的个人资料会受到保护,只有负责管理捐赠人纪录系统的工作人员才获授权,可查阅系统内所载的捐赠人资料。


问:为什麽要告诉家人我有捐赠器官的意愿?

答:器官捐赠是需要死者家属签署同意书後方能进行的,如果你已经登记成为器官捐赠者或有意愿在离世後捐赠器官,把你的意愿告诉家人最为重要。


问:器官捐赠有哪些种类?

答:器官捐赠分遗体器官捐赠和活体器官捐赠两类,遗体器官捐赠是指病人经专业判断为脑死亡後,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组织,以无偿的方式奉献予有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以挽救器官衰竭病人的生命;脑死亡是经过严格及专业的医学检查才作出判断,而遗体器官捐赠是需要得到本人之前签署同意书或得到家属同意,才能作出捐赠。至於活体器官捐赠是一个健康的成年人,愿意在不影响自身的健康及生理功能原则下,捐出自己的一部分器官或组织,提供他人作为器官移植。


问:可用作移植的器官及组织有哪些?

答:器官--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脏
组织--眼角膜、骨骼、皮肤、心瓣膜、血管、小肠


问:甚麽人适合进行器官捐赠?

答:一般除了患有严重传染病、恶性肿瘤的患者,大多数人士都可捐赠器官;负责移植的医疗小组会先评估捐赠者遗体的状况,才决定哪些器官适宜捐赠。


问:捐赠器官会影响遗容吗?

答:医护人员绝对会尊重捐赠者的遗体,妥善缝合切口,尽量不影响外观。


问:当我不幸遇到意外或病危时,医护人员会因为我已登记成为器官捐赠者而不尽力给予抢救及治疗吗?

答:绝对不会,维护病人的健康及拯救病人的生命是医护人员的首要责任,病患的临床医护人员并不能查询其是否为器官捐赠者;器官捐赠程序在病人被判断为脑死亡後才展开。


问:完成器官捐赠登记後可以更改或取消吗?

答:可以。登记成为器官捐赠者後,若改变意愿,需要填写一份新的「捐赠人纪录登记表」,在表格上勾选是次提交的目的(「更改资料-请填写一切资料-本表格将 ”完全” 取代旧表格」或「取消捐赠人纪录内之纪录」),并填妥所需的资料,完成後需带同表格、捐赠人个人卡及身份证明文件亲临仁伯爵综合医院公共关系室办理相关的手续。


问: 器官捐赠登记是否有年龄限制?

答:年满18岁的成年人可自主登记。未满18岁者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代为作出登记。未成年人在作出登记前,应确保明白器官捐赠的意思及意义,及与家人详细讨论。器官捐赠登记并没有年龄上限,最终会由医疗团队评估器官可用性。


问: 宗教信仰是否影响器官捐赠?

答:澳门尊重多元信仰,大部分宗教(如佛教、天主教、基督教)均支持器官捐赠作为救人善举。如有疑虑,建议谘询所属宗教团体。


问: 器官是否可能用於商业交易或研究?

答:澳门法例严格禁止器官买卖!在任何情况均不得有报酬,且禁止交易,捐赠器官仅用於临床移植,研究用途需经捐赠者生前或家属授权。


问: 非澳门居民能否登记?

答:非澳门居民也可於澳门作出登记,目前并没有限制捐赠者的国籍。


问: 医疗团队如何判定「脑死亡」?

答:脑死亡判定需由两名具脑死亡判定资格的专科医生,依严格临床测试(如脑干反射、自主呼吸测试)及仪器检测确认,过程受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