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手續指南 / 衛生中心

服務名稱 疫苗接種
衛生中心
服務對象 所有澳門居民和依法獲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逗留的非澳門居民
目的 保護居民使其避免染上某些可預防的傳染病,減少傳染病散播,從而減低該類傳染病的發病率及死亡率。
服務範圍

衛生中心按照第5/2022號行政法規,為澳門居民和依法獲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逗留的非澳門居民,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計劃》內的疫苗接種服務,計劃包含針對下列疾病的疫苗,當情況證明有需要時,尚包括相應的免疫球蛋白:結核病;乙型肝炎;白喉;百日咳;破傷風;脊髓灰質炎;麻疹;德國麻疹;腮腺炎;b型流感嗜血桿菌;水痘;肺炎鏈球菌;人類乳頭狀瘤病毒。

另外,在特定時期,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或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的流行病學情況,為適用人群提供相應的疫苗接種。

備註事項

嬰兒出生時,會在醫院接種卡介苗及第一劑乙型肝炎疫苗,其後於衛生中心接受定期保健時,醫護人員會按照澳門防疫接種計劃為 嬰幼兒接種各種疫苗及於兒童在讀小學一年級及六年級時,會在學校保健中進行疫苗加強劑接種,以加強疫苗保護的效果。

法例網址
  1. 防疫接種制度
    第5/2022號行政法規
    〔B.O. 5 ( I),31/01/2022〕
  2.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計劃》。
    第210/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B.O. 36( I),03/0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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