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號卡 (俗稱「金卡」)

服務名稱 掛號卡 (首次申請/遺失補辦/更新或更正資料等)
服務對象 需要使用衛生局醫療服務的人士
服務承諾 在仁伯爵綜合醫院大堂可於下列時間內完成登記及辦理(「金卡」)
  • 在繁忙時段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30分鐘內完成,預設達標率為85%;
  • 在非繁忙時段 (下午6時至晚上8時),20分鐘內完成,預設達標率為90%。
辦理地點
  • 仁伯爵綜合醫院大堂 — 掛號處
  • 各衛生中心
服務時間
  • 仁伯爵綜合醫院大堂 — 掛號處
    週一至週五 (政府假期除外),上午8時30分至晚上8時
  • 各衛生中心
    請參閱衛生中心聯絡清單
所須文件 首次申請須遞交下列文件:
[新生兒]
  1. 新生兒出生紀錄證明(俗稱「出世紙」);
  2. 母親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3. 清晰的中文或葡文地址(可出示水費單、電費單);
  4. 嬰兒健康手冊(藍色/粉紅色保健簿)(倘有);
  5. 疫苗接種證明文件(倘有)
[其他人士]
  1. 填妥的申請表;
  2. 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出示正本);
  3. 清晰的中文或葡文地址(可出示水費單、電費單);
  4. 醫療福利證明(如持有)。
遺失補辦∕查閱資料須遞交下列文件:
  1. 填妥的申請表;
  2. 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出示正本)(非澳門居民應同時提供有效旅遊證件或獲准逗留許可)。
更新或更正資料須遞交下列文件:
  1. 填妥的申請表;
  2. 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出示正本);
  3. 更新資料的相關證明(如身份證明局發出的證明書)。
費用 免費
所需時間 即時辦理
備註事項
  • 由第三者代辦者,須出示在公共或私人公證員面前訂立及確認的授權書/父或母親親屬關係證明/法定監護人證明;
  • 資料更新或合併申請須交回持有的掛號卡。
  •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請按此)
  • 衛生護理服務使用者個人資料登記表 (登記表請按此)
執行單位 仁伯爵綜合醫院/各區衛生中心
查詢方法 醫院詢問處: 853 8390 5000(週一至週五 (政府假期除外),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
電子郵箱: guadmin@ssm.gov.mo
法例網址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1. 本局依據現行法律規定及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擬定收集及處理服務使用者的資料,包括首次登記所提供的個人身份資料及日後接受服務過程中所需提供及產生的健康資料。
    類別 內容 收集用途
    身分認別 使用者本人或未成年者之父/母或監護人之身份資料,包括:證件類別、號碼、有效日期、簽發地點及日期、姓名、性別、年齡/出生日期、出生地、相片、國籍*、人種*。 核實使用者身分及未成年人監護權等
    聯絡及常用語言 聯絡地址、電話、電郵*、及常用語言等 聯絡與通訊
    家庭狀況 父母資料、婚姻狀況及配偶資料* 家庭及遺傳學參考
    職業及學歷 職業種類及名稱、學歷*。 醫學參考
    健康資料 敏感資料、與健康和性生活有關的個人資料(包括遺傳資料) 醫學參考
    其他 醫療福利或協議機構醫療卡、自願提供或為完成服務項目目的而須收集資料等*。 醫療福利等參考
    * 申請人可選擇填寫有關欄位

  2. 所收集的資料會用作核實使用者身分、服務提供、統計及建立醫療檔案用途,以確保醫療服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如醫療服務所必需,資料有可能轉交本澳或外地相關的醫療機構。
  4. 使用者或其法定代表有權依法申請查閱、更正或更新其存於本局的個人資料;本局有權將所提供資料向簽發實體核實。
  5. 如提供不實或虛假聲明,將影響所提供的醫療服務,使用者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醫療風險外,同時必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6. 服務使用者有責任及時提供和更新個人資料,並應小心保管此登記聯根,日後資料如有更新,請帶同有關證明文件到所屬衛生中心或仁伯爵綜合醫院掛號處辦理。

相關服務手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