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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產婦及新生兒 所需文件: 產婦的身份證明文件(澳門居民身份證或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護照) 辦理出院程序: 1. 產婦及新生兒經主診醫生同意及批准出院,按產婦所出示之身份證明文件識別其收費比率,屬免費人士可直接出院。 2. 若產婦並非本澳居民則需支付有關費用,產婦或家人需到產科秘書拿取繳費通知書後到本院司庫科付款,若未能即時繳費,可先簽署欠款聲明書,並於指定日期內繳付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