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法規 規範內容
私人醫務活動
管理法規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 管制私人提供衛生護理活動的准照事宜
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 修改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規範從事提供衛生護理私人業務之准照之發出)
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 重組澳門衛生司之組織結構及撤銷衛生委員會──若干廢止
五月三十一日第22/99/M號法令 設立對設有住院部及手術後復甦室之私人衛生單位發出執照及監察之新制度
十二月十七日第6/99/M號法律 規範都市房地產之使用
九月四日第7/89/M號法律 訂定廣告活動之制度事宜
藥物業活動
的管理法規
三月二十五日第20/91/M號法令 修訂九月十九日第58/90/M號法令若干條條文(從事藥物專業及藥物業活動)
九月十九日第58/90/M號法令 關於管制藥劑師執業及藥劑活動--撤銷五月二日第229/70號國令及二月一日第7/86/M號法令第五章
七月十日第30/95/M號法令 訂定藥品廣告方面之法律制度--廢止九月十九日第58/90/M號法令第七十六條九十六條
七月二十一日第21/2003號行政法規 修改規範從事藥物專業及藥物活動的九月十九日第58/90/M號法令
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 規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之買賣及合法使用
一月二十八日第5/91/M號法令 關於販賣及使用麻醉藥品及精神病藥品視為刑事行為以及提倡反吸毒措施事宜──若干撤銷
五月二日第4/2001號法律 修改一月二十八日第5/91/M號法令
六月三十日第8/2003號法律 修改一月二十八日第5/91/M號法令
十二月六日第11/2004號法律 修改一月二十八日第5/91/M號法令
十一月十四日第53/94/M號法令 核准為從事中醫藥品之配制及貿易之場所發出准照之制度及運作條件
九月十九日第59/90/M號法令 管制藥物登記。
六月二十三日第7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處方藥物/物質及只供醫院使用的藥物/物質的清單".
與醫療活動
相關的法規
三月八日第2/2004號法律 傳染病防治法
六月三十日第15/2008號行政法規 建立傳染病強制申報機制,並規定相應的行政處罰
八月二十二日第8/2005號法律 訂定個人資料保護法
十一月二十二日第10/2004號法律 修改自願中斷懷孕的法律制度
十一月二十七日第59/95/M號法令 規範自願中斷懷孕
六月三日第2/96/M號法律 制定以捐贈、摘取及移植人體器官及組織為目的之行為所應遵守之規則
十二月十三日第111/99/M號法令 設立在生物學及醫學應用方面保障人權及人類尊嚴之法律制度
二月十九日第7/99/M號法令 訂定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之組成及權限
備註:上述法規僅供私人醫務專業人員及醫療機構參考,私人醫務專業人員及醫療機構亦需注意本澳其他與醫務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如民法典、刑法典、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條款之規定。